夜晚的光芒,是这个时代的奢侈品。
家里买不起光,凿墙犯法,去图书馆得识字,那就借国家的光来河滨和广场玩,这很合理。
君权广场更是年轻人最喜欢的地方之一。
广场周围分布着柯林斯出版社和好几栋政府大楼,还有琳琅满目的各种商店。
广场北方还有一条灯光柔和的小巷,那里更是男人的天堂。
这里就是苏赛克斯中下层人士的乐土。
广场周围的政府部门晚上亮着灯,供员工加班用。
员工未必喜欢加班,但单位有免费灯光、茶水还有温暖的壁炉,比回家后的又黑又冷强多了。
要不是晚上按时清场,甚至有人会在办公室留宿。
莉莎在广场上碰见几个闺蜜,热情的和她们打着招呼。
然而让她有些惊讶的是,这几个好闺蜜的反应似乎有些冷淡。
“莉莎,我们要去河边散步,就不打扰你和罗兰约会了。”
莉莎的手僵在空中。
她的确要和罗兰一起回家,没想着和几个闺蜜散步,但被当面排斥还是有些难受。
她伸手撩了撩发梢,掩饰着些许尴尬。
就在她想没话找话说点什么时,罗兰轻声问道:
“姐姐,你是不是和她们说起我们买房的事了?”
“对呀,我还邀请她们新家在收拾好去做客呢。我...”
话到嘴边,戛然而止。
她瞬间反应过来。
在“好姐妹”心目中,她和她们也不是一路人了。
她们还住着冬天漏风,夏天漏雨的破房子,她和罗兰却要住进高档住宅区的大房子了。
虽然他们的新家与希芙伯爵豪宅完全没法比,但“好姐妹”们的蜗居和他们的新家也没法比。
她刚才有多少落差,现在她们也差不多。
她们之间,也隔了一层无形的壁障。
“我明白了。可我始终拿她们当朋友。你和希芙小姐能做朋友,我们为什么不行?”
罗兰笑着说道:“因为我能接受,她们接受不了。更因为她们曾经和我们一样。”
“走吧,姐姐。”
莉莎点了点头,跟上罗兰的脚步,若有所思。
罗兰似乎在招呼她回家,又像是提醒她不必留恋过去,该走的终究留不住。
就在莉莎进行脑补小剧场时,罗兰停下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