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此地须怀刃

快意修仙路 夜梦日得 1353 字 2个月前

当小楼姑娘第二次询问的时候,林木胜终于抑制住了激动澎湃的心情,开始回答小楼姑娘的提问。

小楼姑娘手持毛笔,一字一画的登记了林木胜的名字。当林木胜看见笔尖轻柔地在屏幕上划过,墨汁在上面停留片刻后,随即从荧光屏的表面消失,再次出现在屏内的表格上。

原来这不是电脑啊!林木胜心里有些失望,激动的心情反而因此平静了很多。不过也对呀,现代化的工具,是现代物质文明的结晶,怎么会出现在物质文明的对立面呢,还是想多啦。这个屏幕应该是现代物质文明的模仿品,还是拙劣的模仿品。

他这里在修正着自己之前的判断,提问也在继续中。当林木胜有条不紊的回答完籍贯、年龄、性别等问题后,小楼姑娘问道:

“你生前的职业是什么呀,有没有职务呀?能力上有什么特长呢?”

“我是一名资深律师,律师是我的职业,职务有几个,首先是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律师所常务执行主任,其次是刑事辩护部的召集人,负责决定召开和主持刑事案件讨论会议,同时也是非暴力犯罪案件的审查人,负责决定本所应否受理非暴力犯罪案件,以及受理案件的分派,至于特长,我主要从事刑事辩护,特别是非暴力刑事案件的辩护,以及……”

小楼姑娘抬起头,为难的说道:

“你说的内容有点杂哦,我这里写不下啦。等等啊,我想一想啦。”

话没说完被打断的感觉,让林木胜很不愉快,可随着心态的改变,以前对待孔道长的方式,就不能再使用,他唯有忍住,点点头表示同意。

小楼姑娘用笔杆顶住下巴,蹙紧眉头思索一会,接着展颜一笑,说道:

“我知道怎么记录啦,职业是律师,也就是以前的讼师呀,是吧。职务嘛,就是是主持咯,特长呐?”

说着,她用笔杆挠了挠下巴,一脸疑惑的问道:

“刑事我知道,犯罪我知道,非暴力犯罪的意思我猜得到,辩护嘛,意思是辩解、辩论、分辨、辨析和保护、维护,就是通过言辞说服有司,减免他人罪责不咯?”

林木胜终于无法忍住了,这是在埋汰我呀!其实当他听见小楼姑娘说出,“律师就是以前的讼师”的时候,就有打断对方发言的冲动,随即被他强忍住。后面紧接着的“主持”,又让他啼笑皆非。这称呼,我的职务怎么就与寺庙道观联系上了?

当他腹诽着的时候,小楼姑娘的分析也完成了。对于这些似是而非的论调,林木胜一时间都不知道该如何驳斥了。而小楼姑娘说完话,那对大眼睛又直勾勾望着林木胜,迫不及待的想得到他的回答。

林木胜按住额头,心里非常非常郁闷。他都不记得上次向人解释自己行业,到底是什么时候了。早在10多年前,即使在一线城市,依然有超级多的人,每次提及律师这一行业,基本是用诸如“靠花言巧语吃饭、”“吃了原告吃被告”“律师就是骗子”之类负面词语形容,林木胜记不清自己因这些事情,向人解释或者与之争吵了多少回。随着社会知识的普及,尤其是那一批固执己见的老混蛋的死亡,这些错的离谱的言论已经很久没听过了。从小楼姑娘这里,突然再次冒出类似的论调,林木胜有心解释,可一时半会的,也无从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