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杂货店的老板娘田中幸子挤了进来,她刚才在门口看热闹,看见打起来了,怕出事,就赶紧报了警。
田中幸子是个热心肠,跟橘千代关系很好,平时经常互相帮忙。
佐藤健太蹲下来,看了看两个混混的伤势,又问了问周围的客人,三言两语就把情况摸得差不多了。
无非就是两个混混吃霸王餐,动手打人,被老板还手收拾了。
还没等他说话,躺在地上的山中明就先嚷嚷起来了,声音尖得像公鸭叫。
“警察先生!你可要为我们做主啊!我们就是来吃碗面,这老头和他儿子就故意打我们。”
“你看我的手,都被打断了!我要告他们!我要让他们赔十万倭元!不对,二十万!不然我们山口跟他们没完!”
田中武也跟着嚷嚷,声音含糊不清的,因为漏风。
“就是!还有我的牙!都被打掉了!必须赔钱!”
伊藤健气得脸通红,想反驳。
“你胡说!明明是你们先动手的!你们吃饭不给钱,还打人!”
李春生拉住儿子,摇了摇头。
“小健,别说了。”
跟这种混混没什么好说的,警察来了,按流程走就行。
佐藤健太摸了摸下巴,心里跟明镜似的。
这两个混混是什么德行,他比谁都清楚,平时在这条街偷鸡摸狗的,没少干坏事,肯定是他们来找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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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规矩就是规矩,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打架斗殴不管谁先动手,双方当事人都得带回警局做笔录。
这是常规流程,没什么好通融的。
“行了,都别吵了。”
佐藤健太摆了摆手,指了指地上的山中明、田中武,又指了指李春生和伊藤健。
“你们四个,都跟我回所里做笔录。”
“啊?”
伊藤健愣了,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一脸不敢置信。
“我也去?我是被打的啊!我头都破了!”
他额头上被碎玻璃划了一道口子,血顺着脸颊往下流,看着确实挺吓人。
“规矩就是规矩。”
佐藤健太语气很平和,没摆官架子。
“不管谁先动手,只要参与打架了,都得回去做笔录。”
“你头上那口子不碍事,所里有校医,能先给你简单包扎,严重了再送医院。”
“就是走个流程,问完话没事就能走,不用怕。”
“警察先生,孩子还小,能不能不去警局?”
橘千代赶紧走过来,拉着佐藤健太的胳膊求情,脸上满是担心,倒也没太慌。
街坊邻居打架被带去做笔录太常见了,就是走个过场,没啥大事。
“嫂子,真不是我不通融,这是规定,涉事人员必须当场带回。”
佐藤健太笑了笑,语气很客气。
“放心吧,用不了多长时间,问完就能让他父子两一起回来。都是街坊邻居的,我还能为难孩子不成?”
周围的客人也纷纷附和。
“是啊千代,就是走个流程,又不是犯了多大的事,做个笔录就回来了,没事的。”
“就是,上次我家小子跟人打架,也被带去做了俩小时笔录就回来了,没啥事,就是问几句话。”
“佐藤警官你还信不过啊?肯定不会为难小健的。”
大家七嘴八舌的,都觉得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常规操作,没人觉得是什么大事。
橘千代想想也对,就是普通打架,又不是偷东西抢劫,做个笔录就回来了,悬着的心也放下了大半。
山中明还在地上撒泼,不想去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