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带广告片拍摄和线下终端铺货的,价格会更高一些。”
郝芙桂翻了两页表格,手指停在其中一行。
“今年上半年他们跟一个选秀出道的歌手签过一个类似的短期代言,打包价大概在四五十万左右,周期也是三个月,广告片加终端海报。”
“但那是个体量更大的歌手,出道好几年了,粉丝基数比我们的演员大很多,品牌方给的估价自然更高。”
“我们这边目前都是新人,没有代言经验,从品牌方角度来说属于潜力股,报价空间大概在二十万到三十万之间。”
“二十万到三十万,一个人还是三个人?”
“周沫若能拿到这个价格,其他两个人会差点。”
“打包的话,估计五十万左右。”
“不过打包签有个好处,品牌方在广告片里可以把她们组合在一起用,戏剧感更强。”
“对品牌方来说,旧时光的粉丝看到她们同框会直接联想到剧情,转化的效果比单签更好。”
“对我们来说,打包签的总价虽然比拆开各自签略低,但省了谈判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品牌方的投放力度会更大。”
“因为同框广告对旧时光粉丝的情感触达效率更高,品牌方愿意为此多花媒介费。”
郝芙桂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翻开笔记本,笔尖已经抵在纸面上,准备开始逐条细化谈判方案。
她一边写一边念叨。
“广告片拍摄周期和场地费用,这部分必须写明由品牌方全额承担。”
“艺人拍摄期间的档期安排和配套服务也要逐条列清楚,交通、住宿、餐食、化妆师、服装造型,这几项他们得给明确答复。”
“终端物料的使用范围得限定在合同约定的产品线内,不能跨品类授权。”
“另外,肖像权这块要特别注意,品牌方有没有权利把艺人的肖像授权给第三方渠道使用。”
“比如经销商自己做的促销海报或者电商平台的商品详情页,这个必须写死,不能模棱两可。”
刘思维这个时候问道,“我们其他的几个艺人呢?”
郝芙桂直言道,“品牌方的考量是这个牛奶品牌主打的是温暖和情感,而且就三个味道,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