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斗罗世界已经有半个月,阿蒙也逐渐熟悉了霜叶城的规则。
这是一个落后、野蛮的城市。
诺德民族是北地行省的主要人种,他们粗鲁、好斗,经常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就如同一群人型蜜獾一般。
也许是因为绝大多数诺德人脑子都是一根筋吧,他们中出现魂师的比例很低。
岩烬算得上诺德人种魂师的典型代表,她和学校里一半以上的学生干过架!
“艹!”
“你在骂谁啊?”
两人醉醺醺的酒鬼不小心撞在了一起,然后就引发了一场斗殴。一个顺手抄起一块石头,另一人则捡起一根木棍。
他们从徒手推攘发展成了持械斗殴。
一旁的行人们一点也不为之惊讶,甚至还有人在津津有味地看起戏来。
“好,这一拳打的真好,力度大,角度刁钻!”有人拍手叫好。
有巡逻的卫兵路过,叫骂道:“我不是说过不能在街上打么?想打架你们自個儿找个没人的小巷子解决,就是动刀子也没人来管。”
阿蒙看了这个卫兵一眼,这已经算是尽忠职守的了,绝大部分都是视而不见。
他来到一家服装店,一个身穿土黄色袍子,带着半圆毡帽的男人笑着迎了出来,“您好,客人……哦,是您啊?您在这里定做的衣服已经完成了。”
对阿蒙这个大顾客,店长印象很深刻,在霜叶城很少有人愿意付出一个金魂币的代价去定做华而不实的轻薄长袍。
毕竟北地行省气候寒冷,普通人只有在一年中最热的几天能穿这样的长袍,就算是体质强大的魂师,也更喜欢穿那些带绒的衣物。
阿蒙穿戴好定制的衣服,站在全身镜前打量自己。
黑眼睛,黑头发,宽额头,薄嘴唇,脸庞瘦削,头戴尖顶宽檐软帽,身穿黑色古典长袍,脚上则是一双黑色的皮靴,整个人透露出淡淡的书卷气,又带着几分巫师般的神秘。
“客人,您可还满意?”
“还不错。”阿蒙将三枚金魂币的尾款递给店长,拿起装在布袋里的其余几件衣服,走出了服装店。
他摸了摸兜里仅剩的六枚金魂币,自语道:“也许我也该想办法赚点钱了。”
将衣服放回职工宿舍,他往城西走去。
这是霜叶城最为混乱的街道,肮脏的小巷、破败的房屋、复杂的道路、游手好闲的混混、食不果腹的难民,种种原因交织在一起,让这里成了罪恶滋生的苗床。
一个尖嘴猴腮,身材干瘦的男人用贪婪的目光看着阿蒙身上那一看就不便宜的衣物,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他终于做出决定,蹑手蹑脚地靠近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