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准确判断一个只见过两面的人是什么来头当然非常困难。奇怪的是,尽管红发男人能说一口非常流利的汉语——要是闭上眼睛,你未必能猜出他是个外国人——罗彬瀚总是模模糊糊地感觉此人并没有国内长久定居。他是近几个月才来这里的,也许连一年都不到。
起初他并不知道这个印象是从何处的来的,直到他又重新坐回那张圆桌前,看到桌上剩余的三明治与炸鱼时,他才开始明白自己是怎么有了这种想法。
“你这盘炸鳕鱼看起来不错。”罗彬瀚客套地评价道。
“不怎么新鲜了,不过还凑合。我对吃的不挑。”
“你在哪儿点的单?我都没看到柜台上有菜单。店主是给你做了顿饭以后才走的?”
“噢,不,我自己从保鲜柜里拿的。你要是饿了也可以去拿点,价格表就贴在柜子上。”
罗彬瀚对他瞠目而视。红发看起来却一点也不觉得有问题。他解释说做好的三明治和炸鱼就放在角落的冰柜里,他只需要拿出来加热就成了。自然,这不是一家正常营业的店铺该有的做法,可是反正他几乎每天都来这儿。他习惯了自己这么做,而店主也习惯了让他这么做。
“还能打个折呢。”面对罗彬瀚怀疑的眼神时红发说,“反正我不在乎吃些什么。说实话,我刚发现这家店的时候,这里几乎什么吃的都不卖。我问他能提供点什么,他就问我想要点什么。我说了几样我常吃的,他就给我准备了。”
“他立刻就端给你了?”
“不,当然不是。我是说第二天的时候。他就把我要的几样吃的都准备好的。他说菜谱是网上查的,可说实话做得还不错。”
出于好奇,罗彬瀚起身去另一个角落的保鲜柜里瞧了瞧。柜子本身很旧,多半是二手货,但里外都处理得相当干净,并且掩盖在一大丛垂落下来的布制假花丛下头,以此来和整个店铺的布局相协调。柜边有另一扇狭窄的门户通往后厨,罗彬瀚往里头看了一眼,觉得后厨虽然局促了些,但却出奇的整洁,显得有点古怪。
他没有细想这件事,而是把注意力放回那个保鲜柜里。在柜格顶部,他看到了几份切成小块的三明治、炸薯条、配好比例的沙拉菜、还有一盘原料不明的深黑色肉丸。除此以外就只剩下一些未经处理的原料。
罗彬瀚从里头拣了一小块三明治和一小包薯条,带着奇妙的表情回到了桌前。在他离开的一分钟里,红发已经重新打开电脑,并对着屏幕敲敲打打起来。
“你可以去后头热热。”他头也不抬地对罗彬瀚说,“热了以后味道更好。”
罗彬瀚没这么做。他其实一点也不饿,只是出于了解的目的才尝了尝自己拿来的那块冷三明治。它本身还算新鲜,当然也不能说极为可口,在罗彬瀚的标准里只能算是尚可。不过,他在心里补充说,再怎么平庸的手艺也好过周雨试图把所有蔬菜都煮熟再塞进面包片里。
他转着手里剩下的面包片,仿佛在研究一只被剖开的昆虫,同时用有点不经意的语气问:“你觉得这算是很好的?是这里的食物让你天天来?”
“当然不是。”红发说。
“那是什么让你这样喜欢这家店?”罗彬瀚继续用闲聊的口吻指出,“这地方已经快和自助厨房一样了。”
红发敲打键盘的手停了下来。他抬头瞧了瞧罗彬瀚,眼神显得有点黯淡,不过也可能只是因为长期盯着电脑屏幕的缘故。
“我喜欢这儿的布置。”红发说。
“看得出是非常喜欢了。”罗彬瀚边说转动脑袋,又把整个店面打量了一圈,“这里装饰是挺用心的。不过,纯粹从商业角度来说,稍微有点设计过度。我喜欢更简单实用点的风格。”
他没有提那糟糕的门面问题。不知怎么他认为红发不会关心这一点。倒不如说正相反,这种闹市里的偏僻会特别讨一类人的欢心。而红发无疑正是这一种。可过分花哨就是另一回事了。他总觉得穿着一件写有“肃静”的套头衫的人多少跟贴满四面墙的红玫瑰不太相称。
红发的脖子稍稍扭动了一下,非常不自在地解释道:“这只是……巧合。”
“巧合,哦,我懂了。你也喜欢那个摇滚乐队?”
出乎意料的是,一开始红发表情显示他根本不知道罗彬瀚在说什么。过了几秒后他才明白这里边的关系。
“不是那个,”他咕哝着说,“枪花,和那个倒没关系,这只是……只是巧合。”
“巧合,”罗彬瀚愉快地说,“世上的巧合可太多了。昨天我因为巧合而看见这家店,结果却发现我以前就来过。我还听说有对夫妻把结婚戒指掉进了海里,几十年后却在一条鱼的肚子里找了回来。有时候这真叫人觉得事情都是冥冥中安排好的——话又说回来,你的巧合又是怎么回事?难道和我一样,你也觉得自己来过这家店?”
他恰到好处地在最后发出一串笑声,也就时那种“通情达理的好哥们儿”所特有的,比正常情况还要开朗、散漫和粗鲁的笑法。他把身体往后靠在椅背上,翘着一条腿歪歪斜斜地坐着,仿佛已经跟对方认识了好几年。
这种说变就变的态度大概着实叫红发迷惑了。他皱着眉,无意识地把右手伸在领口附近。乍看就像在挠下巴和肩膀的痒痒,可是罗彬瀚眼尖地瞄见领口里头有一根稍粗的黑色吊线。不是衣领绽开的线头,而是某种吊坠。这让罗彬瀚立刻想到了荆璜。他正搭在椅背上的手不由地往回收了收。
红发把那根吊线往领口里头捻了捻,嘴里含糊地说一些关于巧合问题的回答。他一边心不在焉地解释说他从没失忆过,也没在现实里见过和这儿类似的地方,一边继续用手指捻着领口边缘的布料——无疑是在隔着衣服捻底下那根吊线——直至他注意到罗彬瀚好奇的眼光,这才把手放回桌上。
“不,”红发有点尴尬地解释道,“只是构思上的巧合。”
“你的意思是你以前开过一家很像的店?”
“不,不是开过……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只是一种游戏……一种扮演游戏。你告诉玩家们正在发生的事,有点像是故事旁白,或者剧情简介,而他们负责扮演故事里的角色,来决定自己怎么行动,然后我又告诉他们这些行动的结果——”
“啊,”罗彬瀚说,“懂了。桌面游戏。我也玩过。那么你是游戏的主持人。”
当罗彬瀚说出这个词时,红发明显地松了口气,似乎在庆幸自己不必再大费口舌去解释这一套。他的样子令罗彬瀚多少觉得好笑,因为那让他联想到罗骄天。罗骄天当然不玩什么桌面角色扮演游戏,可是那股面对“外人”时的不知所措,还有对于向外人暴露自己的私人爱好时所表现的窘迫,看起来简直是如出一辙。他几乎能在对方脸上盖一个“书呆子”的戳记了。
他当然不能这么干,相反他开始表示自己也经常玩这类桌面扮演游戏。玩得不怎么好,他非常谦逊地表示,只是个被朋友们带着玩的业余爱好者,不过他觉得那很有趣,而且有时候主持人的故事的确讲得精彩绝伦。他还举了一个例子,说自己曾和某个学医的朋友一起参与过同学会的游戏,那时他扮演一个中世纪医生,而他学医的朋友却成了一个外出旅行的富商——可那只是表面的,那场游戏最为有趣而戏剧性的一点是,实际上他那个看似正直的新手朋友扮演的是一名伪装刺客,一个不同阵营的敌人,一个幕后的凶手。这最为重要的真相却几乎到最后时刻才被识破。那位喜怒溢于言表的主持人简直快笑得藏不住了。
“我记得清清楚楚,”他兴致高昂地说,“好几年前的事了,而我还能想起当时我们说过什么话。我想这种游戏玩得好的人一定挺聪明的。还有主持人,不管什么情况都得反应过来,我想这是种表演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