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雨关上了房门。罗彬瀚尽量克制自己的好奇心不去窥探里头的景象,却没法不注意到周雨开门时依然戴着那双黑色手套。他在昨天夜里就问过手套的事,周雨说是在工作时意外烧伤了,还专门摘下手套,让他看了看两只手掌上缠着的绷带。
绷带缠得非常密实,甚至连手指也没有露出来,看起来难免引人担忧。但周雨看上去并没把这当一回事,他告诉罗彬瀚只是些表皮损伤,并且处理得很及时,因此不会留下后遗症。罗彬瀚暗地留意过周雨戴着手套抓握咖啡罐的样子,看起来也灵活自如,没有落下什么严重的毛病。可是,他有点纳闷地想到,难道周雨连睡觉都戴着手套?要知道那可是他外出时一直戴着的手套。一个洗手时要把袖子捋到胳膊肘的人怎么能容忍这事儿呢?
还没等他想明白这件事,周雨又从卧室里出来了。他的仪容已经做了简单的整顿,依然戴着手套,还拿着那把长柄的黑伞。在去卫生间做了简单的洗漱后,周雨快步走向玄关。
“走吧。荆璜应该在等我们了。”
罗彬瀚不无困惑地跟了上去。他们走向小区门口时罗彬瀚戳了戳那柄长伞,木头材质的柄又沉又结实,柄头还有颇为华丽的雕饰。这伞简直像某种古董货。
“天气预报没提到今天下雨。”他在等待计程车时佯装无意地说。
“以防万一。”周雨回答。
“你这样方便吗?不然换把折叠伞?”
周雨摇了摇头,于是罗彬瀚把它当作一种喜好问题。他们上计程车时周雨一反常态地坐到了前排,手里却依然抓着那把极不方便的黑雨伞。罗彬瀚忍不住在后座戳着他的肩膀问:“你这伞是什么宝贝吗?”
“……拿习惯了而已。”
“那不然你坐后头来?”
周雨还是摇头。罗彬瀚起初以为这又是周雨在分别的两年半里养成了某种新怪癖,直到停车结账的时候,他才陡然明白现在是怎么一回事。他看着周雨在前排付了车费,然后和他一起走向小区的大门。天气非常好,鸟雀在树梢上歌唱,空气里带着某种木兰科植物的芳香。罗彬瀚慢步前行,心里模糊地想到了许多事。那是痛苦的,但也是喜悦的。他永远都在那混沌起伏的舟中坐着——你是一个一生都睡在船上的人——
在他住所的楼下,一只皮毛纯黑的大型犬蹲坐在月季花底下。它的身体颀长而瘦削,像座陡峭的黑色山峰,两只笔直竖起的尖耳朵成了山峰的两个尖顶。这狗的表情是那么严肃端庄,下拉的脸皮里甚至还带着点愁苦,两个经过的女孩因此而被它逗得哈哈大笑,小心试探着去抚摸它的脑袋。大丹犬没有摇晃尾巴,却配合地略略低下头,允许她们摸它的耳朵与下巴。
罗彬瀚表情扭曲地看着这一幕。他迎上去和那两个女孩搭话。她们是新搬来的,因此并不认识他。他向她们介绍了他养的这条聪明非凡的大丹犬,并且为自己忘记栓狗绳的事道歉。他发誓说今天早上时他本想带它出去遛一遛,结果这条狗却和他闹了脾气,自己蹿出门不见了。不过现在他们当然是和好了,所以它才在这儿等着他回来。说到这里他使劲地在黑狗耳朵上扭了两下。
等到两个女孩走开,罗彬瀚才终于松了口气。他转过身瞪着这条从来不摇尾巴的狗,眼睛里简直能射出激光来。周雨也提着黑伞走近过来,朝着黑狗端详几秒,说:“法克。”
黑狗的耳朵扇了两下,说:“周雨,你好。”
“这个身体,和之前用的不太一样吧?”
“嗯。换了新的外型。”
“是之前的身体出了什么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