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 死无对证(下)

蔡绩所提及的命案街区,介于红森商业区与西面白鸽广场中间。因为离地铁较远,民居楼房也颇老旧,这一带显得十分安静。不过,如果和死气沉沉的新月路站周遭相比,这一带就还算有些人气。一路走来,周雨不时会遭遇出门散步或遛狗的居民。他们安逸悠闲的样子,丝毫不像是居住在命案现场周遭。

依照蔡绩的描述,他们找到了小巷附近的门牌号。左边是烟酒铺,右边是书店,两店间相隔一堵十公分厚的薄墙,没有任何额外空间。环顾周遭,街道上似乎没有监控。其实他几乎没怎么在市内看到过监控摄像头,电线杆与路灯上最常见的就是鸟巢,也不知它们为何要栖息在如此显眼的地方。

“……确实像做梦。”他喃喃地说了一句。

蔡绩的描述显然并非完全的事实,光是初听就存在多处问题。比如说,被砍掉的人头眼珠转动,这种神经反应只有临死前十几秒才可能残留,要将五六个人斩成蔡绩所说的样子,绝不止花费这么点时间。

如果那个男人的头是最后被砍掉的呢?那么他至少也应该在死前发出一点动静才对。

进一步地说,一个持长刃的人,能独自将五六个人带进偏僻小巷,被杀害时也没有任何人发出惨叫或跑出小巷,这本来就不合道理。

那么,能说通的解释有两个。第一是如张沐牧所说的鬼怪作祟,第二就是蔡绩的精神异常——周雨不认为他是故意撒谎,这是基于其行为表现的判断。就算对方有超伦绝类的演技,也没必要把谎言撒得如此离奇夸张。

如此诡异的故事,张沐牧会归之于鬼神也不难理解,但周雨仍然认为问题出在蔡绩身上。记忆会被情绪所加工,像事案件目击者把犯人的浅绿衣服记成深蓝色,这种事再寻常不过。

但是,蔡绩能清楚地形容出小巷两侧商店的样子,这一点无法解释。哪怕是诱导性的劝供,也绝不可能使记忆捏造出完全虚构的案发地点来。

周雨思考着这一系列事件,回过神时,发现张沐牧正在和烟酒店老板聊天。

这个深不可测的女人似乎掌握着各种特殊技能。半盏茶的功夫里,她已经和烟酒店老板谈笑风生,竟然还得到一张小板凳,坐在柜台旁边嗑起了瓜子。只有周雨孤零零站在路上,不知道是否应该去打扰那一老一少的兴致。

在他观望的时候,张沐牧已经结束聊天,拿着半包瓜子跑了回来。她照例把瓜子递向周雨,遭到回拒后又自己慢慢嗑起来。

“你和老板谈了什么?”周雨问道。

“杀人案呀!”张沐牧边嗑边说,“老板说这附近的居民区,今年六月有个女孩子跳楼自杀了。死的时候很年轻,实在是太可惜了。”

她一边说话一边摇头,神态俨然如公园里下象棋的闲老头。周雨克制住这种糟糕的联想,继续问道:“这和我们的事有关系吗?”

“有的喔,因为那个人是撞鬼了,很有可能就是怨气不散的地缚灵。他对女生太坏了,所以被女鬼教训的可能性是最大的。说不定就是那个跳楼的女孩子在惩罚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