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这话放在NBA就是,联盟从不缺乏有才华的球员,却缺少能给予他们机会的教练。
而机会一旦出现,对于每个球员需要做的就是……抓住它!
卡佩拉就是这么做的。
他的上场让胡浩南都眼前一亮。
得益于小时候从事的足球运动,卡佩拉有着不俗的运动能力。
而良好的比赛态度让他每一回合都能认认真真的给后卫做好扎实的掩护。
最重要的还是可以称为天赋的篮下终结能力,当真对得起后来的卡皇之名。
胡浩南只看了几个回合,就有些心动了。
仔细想想,火箭这阵容真的是很有搞头。
内线有卡佩拉和塔克,外线有哈登,再搭配一些锋线3D工具人,一套极具冲击力的阵容框架就已搭建成功。
后面只要再引入一名副攻手,帮忙分担哈登遭遇夹击后的进攻压力,就能立马将球队提升到争冠行列。
这也是后来火箭引入保罗的原因。
这笔操作其实是可以打120分的,保罗的作用远不止一名副攻手那么简单。
他能攻能防能组织还能打,除了个子矮点、年龄大点,薪水高点,基本没啥缺点。
保罗和哈登搭配后场的竞争力,是真的可以达到争冠级别。
事实上,他们也几乎做到了,只是最后差了那么一点运气——保罗的受伤葬送了一切,让火箭的争冠最终留存于理论层面。
但这时候,你就可以想象得出,2011年,大卫斯特恩为什么要叫停湖人和黄蜂的那笔交易了。
因为一旦那时还是蜂王的保罗加盟湖人,搭构起科比+保罗的后场组合,那就是远超后来灯泡组合的存在。
说句不客气的话,一旦两人联手,那讨论的就不再是争不争冠的问题,而是争几冠的问题。
有鉴于此,这笔交易一经讨论就遭到另外28家球队的反对,最终流产,保罗也自此开启了漫长的时运不济的职业生涯。
有思维更加跳跃的球迷可能会问,为什么杜兰特可以加盟勇士,而保罗就不能联手科比?
那是因为杜兰特加盟勇士属于自由球员的签约,属于球员的个人行为。
而保罗联手科比属于球队交易。
如果保罗非要联手科比,可以再打一年,也就是打到2012年,届时他将拥有球员选项,可以选择跳出合同,以自由球员身份加盟湖人。
当然,新奥尔良方面不会给他这种机会。
他们不可能白白放任保罗这个球队最有价值的资产流失,所以在确定保罗无心留队之后,他们一定会选择提前交易,尽可能地挽回损失。
这也就有了后来黄蜂和快船的交易。
黄蜂送出保罗和两个次轮选秀权,仅从从快船获得前锋阿米奴、后卫圆脸登、中锋卡曼以及一个首轮选秀权。
黄蜂亏了吗?当然亏了,但哪怕是亏本,也是特定情况下做出的最优选。
因为,联盟中没有球队是傻子。
……
胡浩南站在场上一边肆意的狂想,一边看着球员你来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