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十七年,槐序。
酷暑已至,蝉鸣于那山林之中响起,仿佛近在咫尺,但却又无处可循。
自然之妙兴许便妙在此处,所见所闻,即为自然,亲眼见到,亲耳听到,却又无处可循。
夏风荡起,莫名之间吹起些许砂砾,却又不知从何而来,转眼间砂砾堆积而成,化作一身青衫,化作显露出面容。
陈长生睁眼再看世间,仿佛一成不变。
伸了个懒腰,哈切连天。
晃荡了一下身形后,那青衫先生似乎是口渴似的吧唧了一下嘴,随后便马不停蹄的朝着远处的城池而去。
辗转大梦,陈长生再临这座青山之城时才发觉又变了许多。
守在城门的义军不见了,那股肃杀之气也泯灭在了岁月的洪流之中。
物是人非,早已习惯。
没心去关心青山城发生了什么,陈长生迈步便朝着记忆之中的酒坊走去。
酒坊的李老二留起了胡子,瞧着威武了许多,一身赘肉却不像是开酒坊的,反倒像是个杀猪匠。
“打酒。”
“来嘞!!”
李老二闻声便跑了过来。
他边走边道:“打多少酒?带酒壶了吗?”
“二两,酒壶…忘带了。”
李老二一抬头,却是忽的一愣。
“诶,你……”
李老二回过神来,顿时一怔,开口道:“你不是,你不是……”
“陈先生,是你!!”
李老二总算是想起来如何称呼面前的人。
陈长生笑道:“没想到这么久过去了,李二哥还记得陈某。”
“记得,记得!”
李老二道:“我记得陈先生说的书《聂小倩,对《聂小倩!”
陈长生道:“当年的时候,李二哥似乎没能听到吧。”
“当年没听到陈先生说,但是后来我听到曹先生说了,真的是听过之后才知道为什么都说的这么传神。”
李老二笑着与先生攀谈着,甚至连打酒的事都给忘了。
两人聊了许久。
去了何处,从哪回来,还说不说书,还住在船风巷子吗……
旧时的朋友相见,总是会聊起许多无关紧要的话,倒不是因为本就话多,只是忽然想多聊聊罢了。
往往巷子里的事情,才是最有人情味的地方。
“唉!”
李老二一拍脑袋,说道:“瞧我这记性,都忘了给先生打酒了,今个这顿酒我请,陈先生可不能再拿银子了。”
陈长生想了想,笑道:“那陈某可就真的不掏钱袋了。”
这钱给不给好似也有讲究。
但在陈长生看来,如今想来是不用再给了。
“这才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