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奉旨游历,天一无聊

洪荒有兽,其名曰:狡。

狡出玉山,其状如犬而豹文,其角如牛,音如吠犬,见则其国大穰,所行过处灾祸自消。

其性温和,喜静而厌闹,善五谷而好梦。

食之可…………咳咳!这可不兴吃啊宝友!那位读者请你把筷子放下说话!

这日狡因洪荒律动而醒来,恍然发现眼前景象好似梦中曾见,一时之间竟分不清那时是梦,还是从未醒来。

狡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狡也。俄然觉,则蘧蘧然狡也。不知狡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狡与?狡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注:典出《庄子·齐物论》。)

若是旁人遇到这般情况,多半会觉得自己睡太久,脑袋都睡糊涂了。

不过对于先天神只来说,这可是求之不得的悟道契机。

狡当即随心而动,保持着迷迷糊糊的状态开始游历洪荒,寻着冥冥之中的感应,去追寻道之所在。

祂这寻道不要紧,就是苦了沿途的花花草草和生灵所居之地。

毕竟狡的体型太大,其所过之处,无不留下一排硕大的爪印。

不过这些对于狡来说无伤大雅,那些被祂踩踏过的地方,在祂离开后很快便会迸发生机,甚至比之原来的状况还要好。

这是狡天生自带的神通效果,可叫万物复苏繁荣,亦可治愈生灵。

因此被祂所踩过的那些生灵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哭吧,自己的地盘变得比原来还要更加繁荣;笑吧,自己的家刚刚遭受了无妄之灾。

不过有人欢喜有人愁,灵族倒是对于这种事情很开心,毕竟只要被狡踩上那么一下,就可以省去不知多少岁月的苦修,并且还能增加对于生死的感悟。

因此,不知多少灵族羡慕那些被踩过的花花草草。

狡在洪荒四处游荡的同时,一直保护着燧人氏的葫芦七兄弟以及三霄也完成了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