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将军送信去军营,”尉迟大胡子抬眼见一身小袄布裙的丁薇,只觉眼熟,下意识就应了一声,待得醒过神来却是喜得差点儿跳起来,“哎呀,丁姑娘,你怎么来了?我还以为今日吃不到庄上送来的好菜了,没想到,居然正接了姑娘。
说到这里,他才猛然惊觉这般说实在不妥,于是一脚踢到那守卫的屁股上,喝骂道,“你个蠢蛋,怎么把丁姑娘拦在门外了,不要你的狗头了!”
那守卫委屈之极,胡乱腹诽,谁知道这个穿戴好似农家女的女子是何来头啊,早知道她认识脾气火爆的尉迟将军,就是给他多长个胆子也不敢拦阻啊!
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堵墙。
丁薇一向不愿意轻易树敌,这会儿见尉迟悔如此,就赶紧上前拦阻,打圆场道,“尉迟将军误会了,也怪我方才没有说清来意。先前将军吩咐下来的那些棉衣棉鞋,庄里做好了一千多套,今日我一同带过来了,还要劳烦尉迟将军带程管家去军需官那里交接一下。原本家里也准备了一些吃食,这次我带了很多,将军忙完,一定过来赏脸吃顿饭啊。”
“好,一定一定!”
好话人人爱听,尉迟悔闻言立刻改了笑脸,也不提送信的事了,带着程大友,招呼车队直接往府衙后门去了。
留下丁薇从小袄的袖子里摸出两个煮鸡蛋,塞给了神色尴尬的守卫,又笑道,“”这是家里妹子塞给我路上垫肚子的,这会儿还热着呢。兄弟守门不容易,空闲时候吃一个暖暖肚肠吧。”
“别,别,姑娘…”那守卫羞愧的脸色更是红透,一时都不知说什么好了。
丁薇也不等他客套,笑着摆摆手就进了大门。
正好云伯带着一个兵卒端了两只火盆从游廊里走过,突然见到丁薇四处张望,就欢喜的迎了上来。
丁薇足足有大半月没见过云伯,云伯也很是惦念安哥儿,一老一少热热闹闹说起别后之事,直到大堂门外都是意犹未尽。
公治明正同几个副将在大堂里说话,眼见天色越来越冷,风雪随时都会落下,兵卒们还没有棉衣穿,副将们看在眼里,怎么会不着急?
往大了说,军备供给不及时,足以影响军心。往小了说,挨冻的滋味不好受,他们也穿着单衣呢,即便家里不缺棉衣,但兵卒们冻着,他们怎么能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
公治明听属下们抱怨着,慢悠悠喝了一口姜茶,想起那个多次给他惊喜的女子,脸上倒没有什么急色。相处日久,她虽然偶尔会发个小脾气,但大事上却从没耽误过。这次许是有什么事情,他是不是正好扯个借口回去看看?
这般想着,他就抬了头,黝黑又清冷的双眸扫了一眼副将们,刚要开口说话的时候,云伯却是在门外喜道,“少爷,您快看谁来了?”
众人闻言往门口望去,就见一个女子穿了件橘色小袄,月白色布裙,头发高高盘起,只插了根银簪,眉眼清秀却盈满了笑意,双眼眨动间好像隐隐透着精明犀利。
这是谁家的女子,怎么进的府衙?
众人好奇,正是疑惑的时候,就见他们的大将军已是满脸喜色的站了起来,“你怎么来了?可是家里有事,安哥呢?”
“程大友送棉衣棉鞋过来,我就跟来逛逛。家里都好,天冷,我没抱安哥儿。”丁薇笑着应了,仔细打量公治明好似没瘦太多,也就勉强放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