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不会有人去注意那么细微的点。
但是,在床事上,陆梨喜欢啃秦志的锁骨,对他锁骨上的一切很了解。
秦先生的锁骨没有任何斑点,没有任何痣。
当然,只凭这么一点来判断也可能有错。
秦志把一碗粥端过来,坐下来。
他用手背试了试碗的温度,“我喂你吃。”
陆梨蹙起眉头,特意朝他锁骨那边看,“怎么只有粥,我想吃其它的食物。”
他的衣服已经扣好,什么都看不到了。
“这个不是白粥,是瘦肉粥,等明天给你吃好吃的,”他哄她,“等一下帮你削苹果。”
陆梨看着这样的秦志,深深的自我怀疑。
她需要找机会再看一次秦志的锁骨。
“小梨子,啊。”
陆梨无语,“你哄小孩子呢,还啊,给我,我自己吃。”
她的身体还弱着,说这话的时候也是轻柔。
“不行,我喂你,我怕你连拿汤匙的力气都没有,”秦志已经将粥送到她的唇边,他念道,“乖乖吃。”
陆梨知道自己不能继续争辩这个了,她肚子是真的饿。
她张嘴就吃。
一个负责吃,一个负责喂。
两人的气氛看起来很温馨。
季之臣就站在1201的病房外面,他透过门上的玻璃小窗户,看见秦志在给陆梨喂粥,他抿了抿薄唇,转身离开。
他以前选择跟莫奇合作,就是因为听国外的友人提到过莫奇当年在国外上学的时候,曾被破格邀请进入瑞时研究机构。
这家研究机构聚集的都是天才。
没想到莫奇竟然斗不过秦志。
*
病房内。
秦志喂完了粥,又替陆梨擦了嘴巴。
一举一动,非常贴心。
他端着空碗拿去洗。
等他洗碗出来,他又拿了苹果去洗。
陆梨光明正大的盯着秦志看。
直到他拿着苹果跟水果刀坐下来,她还是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