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一样!”
谢尔顿嘟囔了一声,理直气壮的指出亚当话里的问题:“在德州,枪法都很准,一枪一个,根本不会出现这种漫天开枪的背景声。”
“……”
亚当嘴角一抽,无言以对。
谢尔顿还真是一个小机灵鬼,一语道破其中关键。
没错!
在亚当他们的故乡,武德充沛的德州,反而听不到这种密集的背景音乐。
因为地广人稀啊,农场众多。
农场主们更喜欢霰弹枪这类大枪。
根本不用瞄准,对准敌人的方向,一枪开去,密集的霰弹打去,直接把敌人打成马蜂窝。
穿防弹衣都没用!
一枪的效果,更比芝加哥打字机的十枪效果更强。
只要不是那种大规模的警匪对轰,根本听不到这种连续的背景音乐。
Emmm。
因为一发霰弹,一般8、9颗弹丸,最多可以有14颗。
当然一发更比十枪强了。
这是农场主和卡车司机们最爱的枪支。
之前飞车劫匪猖獗时,卡车司机配备的就是霰弹枪。
而这种不讲武德的枪支,却无法在纽约、洛杉矶、芝加哥这些大都市流行。
道理很简单。
你买来了霰弹枪自卫。
威力大是大,操作还简单,战斗力很强。
但真遇上匪徒,你一枪打过去,不仅直接把人打死了,还把人身后的建筑给轰烂了。
自卫杀人或许能免罪。
但打坏别人家的东西,那肯定是要赔钱的。
你赔得起吗?
一般人是根本赔不起的。
所以一般人只能买些威慑力不足的小枪。
而犯罪分子,却可以肆无忌惮的买芝加哥打字机这种自动大枪。
AKA就算你有拥枪自由,两相一抵消,你还是干不过犯罪分子。
Emmm。
更别说极端追求火力压制罪犯的NYPD、LAPD、CPD了!
也就拥枪自卫个寂寞罢了……
到底是孤星之子,有着德州牛仔之分魂的谢尔顿!
虽然从来不玩枪,但却一眼就看穿了不同地区背景音乐不同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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