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的灵性和高清图像式记忆力、演化宇宙的天才智商并没有什么直接联系。
当然以他现在的耐力和速度,码字速度肯定是前世的无数倍。
可在没有网文、只能走出版的米国。
超神的码字速度,没有质量,也没有任何卵用。
因此。
等抄完诡秘之主,他是一本书都不会再写了。
Emmm。
装完逼赚够钱就封笔!
“啊!邓肯医生年纪轻轻,就一书成名,还不算有天赋?”
又有护士惊呼道。
“不算,那是你们没见过真正有天赋的作家。”
亚当笑道:“这么说吧,像我们这样的,写一本书之前,要先构思,然后编写大纲,之后查找资料,丰富扩展大纲,最好写出细纲,这样做到心中有数。
再然后,就开始写开篇,通常会写很多个版本,不断修改,做到最好,不少人都是先写个几万字,然后不断压缩修改十多遍,直到自己满意。
等到写完全篇,还要整体再次重复压缩修改的步骤。
是不是一听就很麻烦?”
“嗯。”
护士立刻点头。
“精益求精才能出好作品嘛。”
外科主任理查德点头:“就像我们医生,只有千锤百炼的打好基础,才能成为名医,更好的救助病人。”
“的确是这样的。”
亚当没有反驳外科主任理查德的话,笑道:“不过世上总有天才,对于真正的天才,大纲细纲?那是什么玩意?
写开篇压缩凝练?写完全篇再次重复这个过程?
别开玩笑了!
只要灵感来了,打开word就是干,根本不用多想,顷刻间下笔万言。
这还不是瞎几把写的!
质量比一般人压缩凝练十多遍的还要高。
读起来还非常有灵性,能深深的打动人。
速度更是一般人的十倍以上。
而且还能几乎每天都保持这个速度这个质量的写作。
试问,这种天赋,一般人怎么比?”
“这太夸张了吧?”
麻醉师也不玩填字游戏了,抬起头看了过来,一脸不信道:“哪有这么夸张的写作天才?怎么从来没有听报纸报道过?”
“高手在民间。”
亚当笑笑,没有多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