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过电话的亚当,陷入了回想。
和MAX的分手,是在两年前。
分手的原因,很老套。
MAX想更进一步,而亚当经过希瑟再次认清自己后,一点都没这想法。
感情有时候就是这样。
不进则退。
MAX见亚当态度坚决,也就顺势选择了退出。
亚当没有挽留。
因为他没有挽留的理由。
也没有挽留的想法。
朋友之上、恋人未满这个理论,终究敌不过时间的侵蚀。
时间越久,这个理论就越容易崩溃。
不是厌倦了,就是沦陷了。
日久生情,可不是说说而已的。
MAX多么洒脱的一个女司姬,和亚当一年多时间的朝夕相处,也渐渐不再洒脱。
亚当和希瑟的几年时间,也是明证。
因此,适时分手,是一个好渣男的必备天赋。
当然和MAX分手后这么长时间,亚当自然不可能独守空房。
那很不米国。
除了每个月去德州见一见希瑟外,亚当还是有交流对象的。
十分钟后。
公寓的门铃被按响了。
亚当透过猫眼看了一下,眼睛一如既往的被闪了一下,立刻打开了房门。
欧美原本有蓝血贵族的说法。
过去,贵族们常自豪地挽起袖管,展示自己雪白小臂上清晰可见的蓝色静脉血管,称之为蓝血。
因为不从事体力劳动所以肤白如雪,贵族由此显示自己与皮肤黝黑的“劳动者”有根本区别。
到了后来。
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劳动者都被赶到工厂里,连天带夜的劳动,不见阳光,也一个个变得白了。
那些贵族这才开始以小麦色为美,因为有钱有闲才能经常出来晒太阳晒成小麦色,依旧是为了和普罗大众区别开来。
亚当就不会那么矫情,他一直都喜欢白。
闪人眼睛仿佛白玉一样的白,更是让他情有独钟。
因为前世东国那些文化在时刻的影响着他,比如小时候看的武侠小说中,玉人、玉女、玉臂啥的,一看就令人无限遐想。
来人就白的惊人。
不是爱丽丝,又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