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一早。
因为凯伦用天赋神通预报了今天有雨,亚当三人起了一个大早,准备趁着下雨前完成狩猎。
清晨有不少动物出来觅食。
亚当他们很快就发现一个鹿群,十几只大大小小的鹿吃着青草,不时抬起头,高高竖起耳朵警惕的看着四周。
“今天来个雌鹿对比一下?”
亚当低声笑道。
“我来!”
朱诺点头,瞄准了一只头上没角的雌鹿。
“clear!”
“clear!”
又是仿佛强迫症一样的再三再四的确认,朱诺扣动了扳机。
砰!
一声枪响!
鹿群惊散。
亚当远远看到,被朱诺瞄准的那只雌鹿哀鸣一声,却没有立刻倒下,反而朝着远方奔逃而走,速度并不快。
“失手了。”
朱诺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显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亚当这么稳的,第一次都是充满了不确定性。
“你打中了,她受伤了,我们跟上。”
亚当提醒道。
“好。”
朱诺、凯伦跟着亚当,追着雌鹿而去。
他们行进的方向。
不远处。
有一个湖泊。
湖泊边扎着两个帐篷。
显然有人在这里野营。
米国人热衷于旅行冒险,野营文化经久不衰,连莱纳德、霍华德、拉杰什他们这群宅男,都能为了观察流星雨跑去野营夜宿,更别说各种影视剧中,爱放纵爱作死的各路米国青年了。
帐篷附近的丛林中,一颗大树下,一对野鸳鸯正在享受天为被地为床的潇洒,并极力感激上帝赐给他们这种美好的生活。
就在关键时刻,一声枪响!
然后就是奔逃的鹿群冲击。
“OMG!”
“shit!shit!shit!”
两人惊叫声中,拔腿就往丛林外跑。
男人甚至都有些不顾女人了。
这看起来有些夸张,不过在密林中听到枪声,当然是能跑多远跑多远,这里可是快乐的米利坚,而且男人还是个非裔,对枪声更加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