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青云糊涂了:这是怎么回事?
赶紧把财政所的何耕家所长,叫进了自己办公室。
“何所长,黄书记买新车,是镇财政报销的吗?”
何耕家一愣:“是啊,不是您批准的吗?”
陆青云奇怪了:“我什么时候批准买新车了?我签字了?还是口头给你说的?我怎么不记得?”
何耕家脸色大变,知道自己这一次,又把事情办砸了。
黄书记的司机徐小军,拿着买车的单据,请自己报销下账,并特意说是陆镇长批准的;何耕家出于对陆青云的绝对信任,根本没有考虑其他。
现在看来,是自己错了。
正确的报销方式,必须是镇长签字。
可这么多年一来,刘黎明在位的时候,大都是口头说说,何耕家习惯性的认为,既然陆镇长同意了,自己何必做恶人?
陆青云看着何耕家,委屈又难过的样子,真想踹他几脚。
一个财政所长,连最起码的财务制度都不懂吗?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那他为什么就会相信一个司机的胡说八道?就轻易的把几十万的买车款给报销了?究其原因,陆青云也明白其中的深层关系:南治镇整个政府机构,已经脱离了正常的轨道:成了人治而不是法治,根本不按规矩办事。
财务制度混乱,人心涣散;这既是经济落后的根本原因。
南治镇煤矿,出现矿难也就不奇怪了。
陆青云都不知道,该是为刘黎明叹息,还是为他愤恨。
估计刘黎明不惜一切代价搞到的开矿资金,他手下的那些人,能把那些钱,真正用在煤矿上的比例,也许连一半都不到;不出事才怪。
自己接管南治镇煤矿,还没有出成绩,刚刚有了一点起色,镇上所有的干部,都已经开始惦记着,开始抢这个未成熟的桃子。
是悲哀?还是不幸?
自己今后的路,看来不会顺利,一定是坎坷不平。
陆青云想了想,这件事不能轻易的就算了。
一个小小司机,就敢如此胆大妄为,还有天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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