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景程也喝得烂醉,眯着眼对她说:“没事,没事,都自己人。”
苟富贵喝得直呕,也不起身,直接吐到沙发上,把个小姐的裙子都给弄脏了。
只有秀凤一个人喝得少,也最清醒,去吧台结了账。
然后把趔趔趄趄的男人带到附近的一家宾馆,总算安顿下来。
代景程第二天醒来,仍然记得昨天晚上的事情。
他对秀凤说了一大堆感激的话,又为他同学的失礼向她道歉。
秀凤说没什么,自己也没受到什么伤害,只是当时吓坏了。
男人酒多了,可能会有些失控,或者酒后无德,这在农村也司空见惯。
而代景程那个同学,居然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秀凤感觉那可能真是酒精作用,大脑和身体完全不受控制。
代景程自此对秀凤更加信任和依赖。
没到两个月,代景程就向她求爱了。
平时表面看这家伙大大咧咧,说话满嘴跑火车。
可是在对待秀凤这件事上,代景程动了一番脑筋。
秀凤过生日那天,他包了个大大的红包,把秀凤感动够呛。
然后请他去阳春大酒店吃了顿生日宴。
就他们两个人。
秀凤要回家,他就开车把她送到家门口。
转山村的路也很不好走,净是石头土包。
代景程在颠簸中自得其乐。
又把秀凤给感动一回。
这样一步步走进女孩生活,他的形象在秀凤的心里逐渐就俊逸起来。
开始,代景程给人的印象不像个读过书的人。
倒像是个社会上的老油条。
吹胡子瞪眼,有大不说小。
人长得虽然一般,脸形不那么周正,但个子不矮。
穿上西装也带点潇洒风流的意思。
在别的事上可以马马虎虎,但在向秀凤求爱这件事上,他可是有做过策划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铺垫之后,代景程开始付诸实施。
那天办公室里没人,他把一枚贵重的戒指塞给秀凤。
“秀凤,我爱你。”
这种老套的求爱方式,在秀凤看来仍带点浪漫色彩。
起码在山沟里不常见。
秀凤回想起这个人对自己一贯地关照有加,似乎是动了真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