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天钦以前的确不是这样的。
孤傲冷酷,任何事都无法挑起他的火气,这个男人尊贵的如同高坐云端的神祗。
是姜小米活生生把他拽下来了,甚至于吵架都成了他生活一部分。
夏季的金麦帝都夜晚十分短暂,四点钟天空气就微微泛亮了,六点钟红日便从云团中跳脱出来,带着波纹的金色瓦片,曲折了光线,站在高楼顶端往下看,仿佛每家每户的屋顶上都种满了金黄色的麦穗,‘麦穗’随风微动。
“你知道为什么这里叫金麦吗?”亚瑟穿着宽敞的睡袍,出现在西装革履的男人身后。
朴世勋身躯挺拔的站在窗口,他双手环胸,留给旁人一个完美的流畅的背脊线条。
立体的五官沐浴在这片金色中,回眸的那一刻,眼底折射出一抹短促的锐光。
“你就这么喜欢不敲门就进别人房间吗?”
“如果你在洗澡,我当然不会进来,你知道我不是那种人。”
朴世勋对他简直无语到极点了。
他将视线重新移动到窗外的那片金色中。
朴世勋格外喜欢这种带着明亮而又刺眼的颜色。
亚瑟一直觉得,像他这样的人应该喜欢黑色才对。
“为什么?”朴世勋忽然开口问。
亚瑟拧起眉头:“什么为什么?”
“你刚刚不是问我,为什么这里叫金麦吗?”
这家伙的脑回路还真是……
亚瑟双手撑在阳台的木质栏杆上,身体朝前倾了倾,仿佛是在吸取阳光的能量一样:“上代女王执政的时候,邻国跟我们宣战,当时我们的兵力不足以抵抗,于是女王便想了一个办法,让所有臣民把屋顶的瓦片换成带有波纹的金黄色,贪婪的侵略者以为这里一望无际的麦穗田,便率领人马带着镰刀过来收割‘战利品’,谁知道,反倒被我们收割了。”
“这个我听过。”这段历史是个人都知道。
“呵呵,那你一定不知道,人类的战争也如同正在收割的麦子,但这种死亡没有什么是悲哀的,它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所有一切都沐浴在太阳美好的金色光芒中。”
“昨晚顺利吗?”朴世勋突然问。
昨晚亚瑟去了费尔曼的古堡,也就是他未来的岳父家里,但是回来之后,便把自己关在了房间。朴世勋没有去打扰,潜意识告诉他,亚瑟可能遇见了麻烦。
亚瑟缓缓道:“很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