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秦志拿来毛毯盖在陆梨腿上,才慢条斯理的回答苏轩江跳脚的话,“你想当电灯泡?”
苏轩江默默的挂了电话,决定自己订回深市的飞机票。
“秦先生,谢谢。”
秦志睨了她,“你可以叫我‘阿志’。”
陆梨眨了眨双眸,“你不觉得‘阿志’很土吗?”
秦志看着她,不说话。
陆梨压力感很强。
她想了想,“阿志,你就像我胸口上的一颗痣,很好听,很有意义。”
秦志,“…………”
他意味深长的目光落在她挺翘的前面,“不错,你胸口是有痣,有两颗。”
陆梨,“……”
是她脸皮还没有秦先生厚。
她手指捏着毛毯,往上拉。
“有点冷。”
秦志笑了笑,没有嘲笑她。
他挑眉说道,“你要不要跟季之臣说一声?明天不用送你回深市的事。”
陆梨还真的忘记说这事了。
秦志卷起衣袖,露出他那线条流畅的手臂,好心的替陆梨想了一个理由,“理由我已经帮你想好了,你就说,你家的阿志来接你回深市了。”
陆梨差点笑出来。
她眉眼弯弯的。
秦志挑眉,等她打了电话,他薄唇突然咬了她的耳朵。
没有很用力咬。
“听话。”
他压低声音威胁她,牙齿轻咬着她。
电话那头的季之臣声音转来,“陆梨?”
陆梨轻了一声,耳朵红润,她按照秦志提供的理由,说道,“我家的阿志今晚来接我回深市了。”
季之臣下意识的问,“谁?”
陆梨的手暂时废掉了一只,不能捂住被咬的耳朵,她快速的说道,“我家的阿志,我挂电话了。”
季之臣其实没有听说过这个叫阿志的人。
陆梨跟着他这四年,她大部分时间都跟在他身后,偶尔会跟好友出去而已。
“可以了,别咬我耳朵了。”
这又羞又臊的语句。
秦志暗哑的低沉轻笑。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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