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之后他们也没有空去体会这怅然若失的情绪,因为自家先生一扭头就单独给他们出了一份考卷。
考试场地就在他们的住处,没有人监考,只是一到饭店,就让人去送份参加府试的学子能领到的食物。
可以说,除了卷子和场地不同外,周颉等人的考试完全对标了了府试。
府试须考三场,共计四天,期间是不允许离开考院的。
比较人性化的是,每天可以休息三次,饭菜都会有专人配送,若需如厕,也得在专人的引导下,才能起身离开自己的考号。
与县试不同的是,府试除了考引(等同于后世的准考证)外,其他东西皆不允带入考场,不仅是笔墨纸砚,便是夜间考生盖的棉被也是由考院统一提供,将“杜绝考场舞弊”这一口号落到实处。
虽然这次两州的府试题型有些变动,但穆浅染和詹夫子都十分默契地只更改了最后一场的考题风格,前两天的考题类型依旧与往年一致。
像是第一场的帖经,主要考的是记忆力,说白了就是背诵默写的能力,没什么好琢磨的。
至于第二场,虽是考杂文,主要包括一些论、表之类的文体,说得通俗易懂点,就跟写作文似的,看的是考生的字体和写作能力,也没什么好改的。
唯有第三场的策论,过去的府试考法,大多都是考察考生对于当前朝廷的法律、时政、吏治等方面的理解和观点。
比如怎么断案,说说你对某条吏法的看法等等,答题时只要能正确引用相关的条文,并言之有理言之有物,基本就能稳了。
当然,这只是之前,现在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