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蹭得差不多了,才跑到一旁相互依偎着躺下。
想来,也是累了。
“想吃鸡肉还是兔肉?”
宗余挑了挑眉,询问许六月。
“鸡肉吧。”
兔肉比鸡肉值钱那么一丢丢!更何况,兔毛的用处也比鸡毛1的用处大多了。
吃鸡肉,把兔子留下,回去了好卖钱!
宗余手脚很快。
许六月的话音才落,他便拿起鸡肉去了一旁的潭水旁,开始处理起来。
这山脚处,是有一口潭水的。
潭水很深,深不见底。颜色幽蓝,甚至还有点发绿。远远瞧着,就觉得有些可怕。所以宗余不肯让许六月靠近,生怕许六月不小心,就失足落水了。
许六月也不逞强。
虽然她知道自己没那么弱,什么事情都可以做。但有人为她鞍前马后时,她是傻子才会自己眼巴巴去干活吧?
野外吃东西很简单,可没有在家里那么精致。
一只鸡杀了,硬生生将毛拔下。用匕首开膛破肚,掏出了里头的内脏,便开始插到树杈里烤着。
没有油没有盐,更没有其余的香料。
烤出来后的鸡,那是原汁原味的。
好在这鸡是野鸡,不大,还属于幼崽子呢。所以肉质很好,吃在嘴里口感不错。至少,算不上难吃的。
许六月吃了一只鸡腿和一只鸡翅后,便再也吃不下了。剩下的那些肉,都是宗余一个人解决的。
水壶里的水已经温热了,喝在嘴里,暖在身上。
再加上火堆的火烧得极旺,许六月一边烤着火,一边往胖虎和花花的身上躺去。
野兽身上的体温传到许六月这头,暖洋洋的。即便温度再低,也不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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