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说得对,我不赞成分家!”沈峭立即表示,还朝沈峰笑了笑,以示讨好。
沈峭一向心思活络,他倒是想分家,可若真的分了,以后连人都没法子做,更别提其他的了。
而且沈峰家的长子沈成志会读书,虽然才十三岁,就已经过了童生试,先生让他明年再考,如果中了便是秀才,十四岁的秀才,可不就是天才。
不分家的话,以后沈成志但凡有点儿成就,他们二房也能跟着享福,这可是铁打的一家人。冲着这一点,沈峭也决定跟在沈峰的后面。
沈岐为人老实,不是吃爹娘的,就是听哥姐的,但这会儿两个人的意见相佐,因此便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回话,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动了动嘴唇,却一个字都没蹦出来。
“我们也不同意。”刘春娇这时从屋里出来,手里还抱着条花棉裤。
刘春娇的理由没有沈峭那么复杂,她只是觉得,凭什么寒露分家,自己也得跟着分家?就不分,气死她。
而对于刘春娇的这句,沈三倒没反驳,只是瞟了她一眼,他心里仔细琢磨了一下,也不想分,跟着父母兄嫂多好啊,分家可不就孤单了。
“有你什么事儿?”沈老汉瞪着刘春娇,瞟了一下她手里的棉袄,指了一下寒露,“把衣裳给你弟媳妇。”
那劣质的印花,寒露瞧着就觉得眼睛痛,想着要不要接。可干嘛不接,哪怕拿回家当垫絮也好。
当然这也是气话,现在的那个家可是四处漏风,家徒四壁,别说是件棉袄,就算是块布,那也是好的。
刘春娇脸上因坐月子长出来,一直没瘦下去的横肉,这会儿颤了颤,她紧紧抱着棉袄,几乎是一步一步往寒露这边儿挪。
不过,还没等刘春娇挪过来,棉袄便在手里被抢走了,她顿时一惊,下意识地就打算抢回来。
“你干啥?”吴氏把刘春娇给瞪住了,然后扭头冲着寒露嚷道,“都是你这个搅家精,你这个坏得头上长疮脚底流脓的东西,我们老沈家是上辈子欠了你的还是怎么地,你非得把我们家搅散了才行,你还想要棉袄,我呸!”
刘春娇一喜,心里有点小激动,这棉袄还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