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史密斯在吃了另外一个白盘里的脆饼之后,一句:“我的上帝!”
将所有观众的耳朵都抓了过去
然而史密斯在完这两个单词之后就停止,一口又是一口,一连吃了四口之后才道:“这味道简直是太美味了,很脆很香,层次感很丰富,有点像是鸡肉卷,但比鸡肉卷好吃太多了,原谅我的失礼,我还是第一次吃这种食物!”
看过美食大餐的人都知道。
做评委的很少去吃第三口。
除非是真的很喜欢!
现在史密斯的表现已经不仅仅是喜欢了。
他享受的表情已经完全明了,有多好吃!
古悟的双眸也是亮的,尤其是在吃到第二口的时候,连带着嘴角都有些微勾。
这个人,他果然没有找错。
史密斯有些迫不及待了:“这位选手,你能不能告诉我,这道食物叫什么?哪国的菜系,是你自创的吗?”
“不是。”莫北的嗓音很淡:“它叫煎饼果子,这是我国北方城市的一种路边吃,在地铁口,学校门口,都能找到它的踪迹,做它出来,是想告诉一些人,我国美食文化不仅仅博大精深,更重要的是在每一道食物里,你都能找到,曾经的记忆。时候我们在吃,长大了还会吃,它平凡却不普通,这就是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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