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穿的那条红裙,现在换成了一条薄荷曼波色吊带长裙。
“嗯。”慕允初微微点头,“你这是出来遛狗?”
谢砚驰低“嗯”一声。
“我能摸摸它吗?”慕允初一双如星辰般闪亮的眸子注视着他,满是期待地问道。
灰桃色的阿拉斯加,耷拉着耳朵蹲坐在细软的沙砾上,憨态可掬。
能看得出来,它的主人把它养得很好,身体肥美,毛发柔顺有光泽,脖子上还挂着一条大金链子。
谢砚驰被她期盼的眼神盯着,不忍拒绝,“可以。”
得到他的允许,慕允初欣喜的蹲下身子,抬手轻轻摸了摸它毛茸茸的大头。
阿拉斯加也很是配合,昂起一颗大脑袋,享受着慕允初的抚摸,很是温顺。
还冲她“嗷呜”叫了一声。
谢砚驰见状,低“呵”声,他竟然养了条渣狗。
慕允初爱不释手,越看越喜欢,“它好乖呀。”
谢砚驰掀它老底,“它这不是乖,是懒。”
“都说狗随主人,那它是不是像了你?”慕允初仰头,笑着跟他开玩笑。
谢砚驰抵唇轻笑,把问题甩给她,“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