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手铐与子弹

于是就这样手拉着手,来到交警队求助!

经过公安内网,对他们俩身份证号码的比对,的确没有过案底。再加上他们这种关系,也只是不被世俗允许,却不违背法律。

也只能批评教育一番,然后让他们走了。

我带着沈巍和孙邦,来到丹凤乡宾馆。出示了警官证后,就打开了两个小伙子开的房间。

沈巍是刑事侦缉科的主力,带着孙邦在屋子里转悠了好一会,居然在床的夹缝里,发现了一颗手枪子弹。

这是一发未被击发的子弹,看起来好似有些年头,但保存的状态非常的完好,只要放在枪里,就能够被击发。

这下都不用我说,他们俩都知道,这是遇上大案了,而且还是涉枪的大案。在华夏公安系统内部,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命案必破,枪案必破。

也就是说,只要辖区内出现了命案,或者涉枪的案件,不管过去了多久,不管换了多少领导,这个案子只要出现任何的线索,就要继续往下追查,只有抓住真凶后,这个案子才会放弃侦查,要不然就会一直侦查。

现在搜到了子弹,那就意味着,嫌疑人的手里,至少有一把枪。

孙邦找到了宾馆负责人,开始彻查以前入住人的信息,为了防止出现遗漏,范围扩大到三个月以内。

沈巍继续呆在屋子里,开始找线索,甚至把范围扩大到了隔壁两间,以及对门三间。如果这是一个犯罪团伙,他们很有可能住在一起,说不定也会遗留下线索。

我把子弹装进了物证袋,然后走向了卫生间。

既然这件事被我赶上了,那么我肯定要管一管,试着穿上这个人的皮囊看一看,究竟是谁这般的胆大妄为,居然敢偷手铐,还偷枪。

推开卫生间的门,我坐在了马桶上,确认反锁以后,把手铐握紧,然后揪下一根头发捅进了鼻孔里,天旋地转中,我居然看到了两道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