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晟先生,你还记得我跟你吵架时说的,那次我在市中心坐了一宿的事吗?就是这里,我就坐在这个地方,坐了五六个小时……”
林启晟听完,他沉默了,也去看看光亮整洁的橱窗,然后平静的看着我,和我说话。
“你去麦当劳肯德基待一宿多好!你是笨蛋。”林启晟用手拍了一下我的大腿。
“去那边还得花几十,再等一等,地铁早班就会开的……”
“你那时那么缺钱吗?”林启晟揽起了我的胖腰。
“嗯,当时是钱不多,而且还要买很多衣服和化妆品,我还得交家里的宽带网费……那次我穿的阿迪的鞋平时穿的不多,所以匀了几年穿的,没什么破损,我当时上班已经在穿皮鞋了。我妈在鞋上待我不错!她希望我穿好的鞋去好的地方。阿迪的运动鞋,她一共给我买过十双八双,但基本都让我穿坏了。我以前总会把鞋穿破穿出小口,有时一年,有时半年,甚至有时才几个月就能把鞋穿坏,所以有段时间我要穿修补的不好看的一些破鞋。启晟先生,我觉得过去的那个夏天晚上,我的衣着不差,却被这边一对走街的男女说我穿的像个老头!我看它俩才老的快呢!!我觉得那时的自己还是挺好的,挺年轻挺懵懂的一个嫩鲜的胖子,现在想想还真是可爱!那时二十五周岁了还纯洁的像张白纸一样……”
“你二十五周岁的时候不是已经开始泡夜店了吗?你好什么呀……”林启晟直接捏了一下我的脸,我立刻打开他的手,瞪了他一下……
“我就去过四五次那家夜店,接着我继续在写字楼物业坚持上夜班,除了单位组织过一些活动,我就是城里上班和在郊区生活,偶尔去市中心老街排队买鸭架子,还有去一些商场商店……想想自己那年过得真的太简单了!也没去多接触一些人,在我还算年轻的时候谈场恋爱,我……”但我话没讲完,林启晟大力狠拍起我的背部,我便赶紧知趣的把话语停下来。
“谁会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