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短短的九天时间内,五千御风军,几乎可以称得上风餐露宿。
走过山地,路过河畔,什么地方没去过?
路途艰难,就开始下马步行,路途平坦就上马狂奔。
只要有时间,绝对不吝啬自己的一些体力,唯一的目的就要在十天内,赶到廖国王宫。
经历整整九天的艰难旅途,五千御风军竟没有一人掉队,这些人原籍玄甲军,是从玄甲军中筛选出来,身材相对比较矮小的人。
因为是专门组建的轻骑,除了武器甲胄等必要东西外,几乎没有任何不必要的东西。
马驮的东西轻了,速度自然能快很多。
最夸张的是,如此难走的路,还是狂奔而来,五千人,不光没有人掉队,还没有人坠崖,落水的。
可惜战马却损失了数百骑,按照要求,拿掉玉米粒和粮食后,将马鞍马蹄就地销毁,不留痕迹。
当看到远处那巍峨耸立的廖国都城,祝弘方那脏兮兮的脸上浮现出了一抹笑意。
立马让左右人隐蔽好自身,这里是廖国腹地,附近都是农庄。
可不能像赶路的时候那样。
五千人,万匹战马可不是小数目,这还是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地方。
士兵们也松了口气,奔袭的途中,几乎很难吃饱,一来东西带的确实不多,能省则省。
二来,只要不是笨蛋,当骑兵的士兵,上战场期间,几乎不会吃太饱,一旦吃饱喝足。
上了战马,狂奔一会,运气不好就会呕吐,这也是一种战场小知识。
找到一条小溪边,众人开始,整顿军容,清洗身体,吃饱喝足,好好睡一觉。
翌日。
五千御风军整装待发,等候着打开城门的时刻。
当太阳升起的那一刻,巍峨的城池被金色的光芒温柔地唤醒。
这座城市位于广阔的平原中,如一颗璀璨明珠傲然与世间,不愧是廖国花费数百年时间的经营。
与伏焉相比,也只在伯仲之间。
祝弘方拿起望远镜看去。
初升的太阳把第一缕阳光投射在静谧的城墙上,这座由夯土经历数百年踩踏的城墙,经历了无数次的风雨洗礼,依然屹立不倒。
暗淡的古老城墙在阳光的抚摸下,渐渐被温暖包围,仿佛在诉说着数百的历史。
当城门缓缓打开,祝弘方仿佛看见里面的各种喧嚣。
深吸一口气。
祝弘方再次看了下王宫位置后,大吼一声。
“出发!”
一条如同长龙的骑兵队在旷野中,一骑绝尘。
姑臧的城池上,站在高处,自然看到骑兵队,所有守城是门都懵了。
你妹啊,这可是廖国都城。
谁有这么大的胆量敢孤军深入?
哪怕因为战事,守军不多,也不是区区几千骑兵所能攻城。
说句不客气的,几千骑兵连攻城的资格都没有。
虽然惊愕,但士兵们还是疯狂呼叫,守将立马指挥城门关闭,就在这时,一把利刃将他的身体刺穿。
嫣红的鲜血如同不要命的喷射出来。
守将艰难的回头看到,当看到人脸的时候,他的脑海中闪过无数想法。
“这不是我的副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