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去车站接她,然后一下车就带她去了肯德基吃东西,点点在乡下可受了苦,一路上都在和我抱怨,乡下的条件太差了,蚊子比蜻蜓还要大,咬的腿上全是包。
自己在乡下晒的都黑了,而且按照乡下的习俗,还得在那守灵三天,那旁边吹号敲锣的把自己脑袋都给弄大了。
“好啦,不管怎样也都算是送你的死鬼老爸最后一程,现在回来就好啦,对了我介绍一个好兄弟给你认识。”我打电话让胖子过来,告诉他我女朋友点点回来了。
我们在肯德基等了半天,胖子才风尘仆仆的过来,把我给看得愣了眼。
这小子大热的天,点点都穿着短裤,他穿着一件长袖格子衬衫,居然还把最上面的扣子扣上打了一个蝴蝶结,穿着一条西裤和皮鞋!
我说胖子你干嘛穿成这样,这特么的也太正式了吧,不知道的以为你当新郎官了呢!
以前这小子休闲装是看都不看的,为了打架从来都是一身运动装。
“第一次见我嫂子,当然要正式点,这是对女士的尊重啊!”胖子严肃的说道,并且表示今天这顿应该由他来请,还教育我约会不应该在肯德基这样随意的地方,要去托福咖啡这样高档点的咖啡厅。
“哈哈,阿龙你这个兄弟可真有意思。”点点被胖子逗笑的花枝乱颤。
回头我和胖子把点点送回家,我问胖子我女朋友怎么样,胖子说长得很漂亮,是个尤物,阿龙你艳福不浅啊。
不过她个子不高,人太瘦了,如果万一和人发生街斗,她在力量上不占优势,而且被对方近身的话很容易摔倒...然后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打架的理论,把我给扯懵逼了。
“我靠,你真是什么话题都能扯到打架上!”我顿时间傻了眼。
我问胖子,你需不需要女朋友,我让点点给你介绍一个,她姐妹很多,胖子大手一挥严词拒绝,表示自己这次回来要跟我闯一番事业,而不是要儿女情长,将自己的青春埋葬在温柔乡里,自己要去健身房,练好身体,然后继续自己的街斗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