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着那么麻烦,只要你能吸引到足够的人来看这个帖子,我不在乎你写多少字。”
微微沉吟了一会儿,林峰慢条斯理的说道:“你要记住咱们要做的是什么,咱们要做的是打广告,把一个大家陌生的东西推广给更多的人,你觉得最重要的是什么?”
赵春雷不由得一愣,微微沉吟了一会儿才试探性的问道:“文笔要好,故事要吸引人……”
没等他把话说完,林峰就打断了他:“最重要的是博眼球。因为,大多数人都有猎奇的心理。只要你开头的第1句话写的够劲爆,那就能吸引到更多的人来阅读。只要他们能把你写的几句话从头到尾读一遍,咱们的目的不就达到了吗?”
赵春雷先是一愣,但很快他的眼睛就亮了起来:“我似乎明白一点了。”
“那你觉得哪种类型的文章最能博眼球?”
这次,赵春雷连想都没想,一句话就脱口而出:“当然是小说了。”
林峰顿时露出一副孺子可教的神情,点点头鼓励他说道:“哪种类型的小说呢?”
“当然是武侠小说了。还有最近火起来的那些网络小说也不错。”
可能是涉及到了兴趣爱好,赵春雷一下子变得自信起来,笑容满面的侃侃而谈。
林峰也没有打断他,而是等着他发挥结束,这才从书包里拿出两张纸,将其中的一张递给了赵春雷:“现在你就写一个你认为最吸引人的开头,然后我也写一个,咱们两相对比一下,互相印证印证……”
一瞬间,赵春雷的眼睛更亮了,这是他最拿手的事情,立刻就拿起笔伏案疾书起来。
林峰的嘴角微微翘起,有些懒散的提起笔,在白纸上慢条斯理的写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