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这家伙在外面吃完饭,约了那名黑人同事去酒吧。
亲眼看着两人进去后,张旸将车停在路边,
福特轿车内,手里拿着声音采集器的张旸,将仪器对准点完酒坐在靠窗位置的斯坦利和黑人同事,然后戴上耳机,监听两人的谈话。
两人先是闲聊,之后便说到了上午地下室里发生的事。
听到这里,张旸知道今天必须行动了,否则真的让两人搞出事来,后面不好收尾。
于是,换了一件外套,又从空间里拿出一个头套戴上,取出一把十二号霰弹枪的张旸咔嚓一声将十二号鹿弹上膛,开门向酒吧走去。
12号口径温彻斯特(民用)霰弹枪
此时的他,扮演的是一个想要打劫酒吧的“好哥们”。
黑色面罩,黑色手套,加上反光墨镜。冲进酒吧的张旸二话不说对着斯坦利和黑人小伙就来了一枪。
不过三四米的距离,十二号鹿弹的枪子威力极大,黑人小伙直接打飞,斯坦利中弹的脖子也被撕下一大块血肉,血哗啦啦的往外流。
“……”
“钱,我要钱,快点,马上!”
带着浓重口音的喊话,将酒吧的客人惊醒。
其他人全部乖乖的趴在桌子上,担心这个不讲道义直接开枪的劫匪给自己来一枪。至于这个小酒吧的老板,也不敢反抗,乖乖举起左手,用右手快速打开收银机,将里面的现金取出来放在实木吧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