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虽然比林异大不了几岁,身上并无半点灵力,显然不是修士,但林异并没有因此看轻他。
“这重楼城这么热闹,客栈生意也好,想必兄弟薪水很丰厚吧?”
或许是爬楼梯爬累了,青年停下来擦了擦汗水,轻喘了口气笑道:“算不上丰厚,但除去平日里的花销还能剩些,想来这辈子能娶上个老婆,要是能再开一间小铺子,那就更好了。”
说出这个小小的梦想时,青年眼中闪过一抹憧憬。但又怕林异笑他没志气,于是摇摇头。
“哈哈哈!抱歉抱歉,是我啰嗦了。公子再坚持一小会,咱们这些小客栈比不得那些拍卖行和大酒楼。
他们可是在每一层之间都建有传送阵呢!上下哪需要这么费劲?”
林异自然不会嘲笑他,何曾几时,自己也如同他一样为了一日三餐而奔忙,任劳任怨从来没有想过放弃。
因为他听过一句话:每一个为生活努力的人,都值得敬佩。
上到三楼后,这里与其他地方的客栈似乎没什么不同,只是小了些。
大厅里只放有几张茶桌,三五个客人围坐在其中一张前边聊天边嗑瓜子。而林异则是在青年的带领下拿了一把钥匙,然后走进大厅一边的一个房间。
这时坐在大厅里的掌柜忽然对青年道:“小余,不用去揽客了,没房间了。”
闻言林异身前的小余狠狠地松了一口气。
如今盛夏,他一个普通人要扛着这么大一块招牌跑上跑下的,真心很累。
笑着回应了一句,他将林异带到一个房间前,就要离开。这时林异忽然开口道:“小余哥,既然你用揽客,不如进去喝口水如何,正好我有些事想请教。”
小余闻言没有丝毫犹豫便点点头,将招牌放在林异的房间前,跟着林异走进房间。
也不关门,两人对坐在桌边,小余熟练地提前茶壶给林异倒了一杯,然后才给自己也倒了一杯。
一口茶水下肚,他似乎整个人都轻松了些。
“公子有什么事尽管问,我虽然是凡人,但自小在这重楼城长大,又时常在街上揽客,小道消息多得很!”
林异也喝了一口茶,然后笑道:“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第一次来重楼城,对这里有些好奇。
小余哥不如把你知道的挑些讲给我听,反正此时距离天黑还早,就当打发时间了。”
小余闻言一愣,然后又放轻松了些。
他还怕林异问的问题他答不上来,显得自己刚才的话像是在吹牛,既然是闲聊,那他便没有那么多顾忌了。
“要说这重楼城最特别的那便是楼了。
如公子所见,重楼城的建造结构与其他城池完全不同。而原因便是此城的土地太过珍贵,真正达到了寸土寸金的地步。
重楼城地处于药州境内,而药州又是附近几州中最富裕的一个州郡,所以其他州郡的人都想来药州发一笔横财。
与其他城池不一样,重楼城没有世家,没有城主府。在这里钱就是最大的规矩,越有钱的人就越有话语权。
据小的所知,重楼城中最有钱的有三家,一是万珍阁,二是香玉坊,三是千机楼。
万珍阁嘛,想来公子也能猜到它做的是买卖灵物的生意。这些东西是修士修炼的必须品,消耗量大,所以来钱快。
再加上他们每半月就会举行一次拍卖会,随便一个物件,就能卖咱们客栈半年的营收。
第二个香玉坊,是整座重楼城中最大最好的青楼。香玉坊分为两部分,香坊中的女子只卖艺,玉坊则是做皮肉生意,都是男人的销金窟。
千机楼则要神秘许多,据说他们什么都卖。比如一些不为人知的消息秘密,一些世人闻所未闻的宝物。
我曾听人说,他们还卖命。
只要钱够,你想让谁死,都可以找他们。
而且千机楼在重楼城中存在的时间最长,甚至有传言说是先有的千机楼,才有的重楼城。”
闻言林异目光一动,
“那买家如何知道,千机楼卖的消息是真是假?”
说了老半天的小余又倒了一杯茶喝下,“谁知道呢,反正我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见过有人去找他们的麻烦。
想来没有把握确定真假的消息,他们也不敢卖。毕竟生意要以诚为本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