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乐连一秒都没有犹豫:“可以。”
他办农场的初衷,就不是为了赚大钱,论赚钱,搞农业远不如跟着黄元继续做地产。他不是商人,有了足够多的钱后,还真的是对钱不太感兴趣了。商人赚足钱之后继续赚钱,除了极少数守财奴之外,大多数还是通过赚钱实现自我价值的心理需求驱动他们的行为;金乐有其他满足心理需求的方式,比如在银光卫大展拳脚,他的舞台很多,不止赚钱一个。
金乐的痛快,让江大户有点一拳打在空气上的感觉,他还以为需要一番唇枪舌剑,之前甚至想过各种措辞,尽量避免惹恼这个愣头青。江家出了小宝,他谁都不用怕,但也不想给儿子惹麻烦。
江大户道:“金少爷如此敞亮,那这件事就定了。君子协议,就不落于纸上了。”
此时百人团也不想跟金乐签什么契约,这件事他们还想保密,至于金乐不认账的问题,倒也不用考虑,假如对方真想赖账,签了契约也没用,只是一张纸。因为金乐养的小奴婢杀了人,他们都没办法,更何况当老赖呢。在金乐找上他们那一刻,其实就赖上他们了。只能被动接受,或者得罪对方。
答应之后,金乐反倒觉得有点吃亏。
感觉有点被算计了的味道,这伙人借钱给他,如果他成功了,对方要把债务转成股份,如果失败了,自己还得还钱。他们是一点风险不担,金乐拼命弄到的好处,他们却要分享。金乐顿时觉得自己这次借钱有点‘仗我打,血我流,人我死,打下南京一人一半’的感觉。
亏了!
这是一群奸商啊,这么想着,金乐打算以后再跟他们谈的时候,一定要带上黄元。
钱的事情落定,接下来就等黄元消息了。
到了晚上,黄元从城里回来,告诉金乐,他只能把价格从800万压到400万。让金乐不要着急,距离交付最后一批燃油至少还有1个月时间,越是临近,急着退股的四大公司就越容易让步。除非他们不是真心想退股,而是别有用心。
400万,在金乐的心理预期之内。毕竟四大公司持有的可是4000万重资产的40%股份,净资产1600万,以400万的价格抛售,属于割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