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制袖珍版勃朗宁m1906手/枪,体积比人的手掌还小,以稳定、可靠、杀伤力大著称。
二战时期多为军官打造,由于枪身小巧可随身携带,执行特殊任务时可以藏在人的手掌中而不被发现,在二战历史上极付盛名。
阿尔弗雷德就喜欢随身携带这个。
久而久之,我也被他影响,将其当做了自己的惯用枪。
将其在身上尽数藏好,扎起头发,推开车门走下,迈步进入凯恩家的大门。
正门口的两只猛狮雕像栩栩如生,一只庄严卧坐,平静地俯视全场,一只俯下身子匍匐捕食,目露贪婪与凶色。
一如现如今统治着哥谭市的这群贵族,将所有人的两面展现得淋漓尽致。
这座城市的忠诚,服从,还有灵魂,尽数是猛禽们的狩猎目标。
在两尊雕像前止步,我抬起头,与其对视,毫无惧意:“可真是充满杀意的眼神啊,你也喜欢慢慢折磨猎物致死的味道吗。”
“啊,听得见,我还能听得见,”单手按住额头,全身心地投入进去,咬牙闭眼,分外沉浸,“我能听见沙文主义的猪在放屁,听见名叫dc的猪在沟槽里拱食,发出恼人的声音——”
“是吗?你也是这么想的吗?”
“厮杀吧,报复吧,对dc施加暴行吧!把他们全都做成猪饲料!看着他们无能地灰下眼睛,到那时的世界才是真正丰富多彩又美丽的!”
仰头,摊手,拥抱哥谭市的黑夜。
外套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嗡嗡震动,让我动作一顿,随即深吸一口满是被雾霾污染了的空气,面色冷淡地掏出来瞧一眼。
阿尔弗雷德:阿德琳小姐,您今晚不回来住了吗?
耶?
是阿尔弗雷德诶。
把刚刚那好不容易酝酿出来的反派氛围一下子打散,我双手捧着手机,踩着小高跟鞋欢乐地原地小踏步,摇头晃脑地给他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