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对手特子也猜得出一二,是一群扛着枪铳,制服笔挺的拉特兰人,其中有公证所派出的治安管,也有附近教会的修士。
此际,特子也瞅了瞅他们手里的武器,每个人用的枪都出自顶尖匠人之手,光从打磨得发亮的枪身、枪口喷射出的火焰、枪上架着的精密的瞄具。
两相比较之下,他们的装备显然要比陈墨与小五精良得多,也好用得多。
而且这些萨科塔治安官在面对小五时,竟丝毫不在意惩罚,就好像他们已将叛了教的小五当成了另一个种族。
正常的拉特兰人喜玩闹,但并不轻易将枪口对准别人。
可在这些人眼里,为了宗教信仰去朝别人开枪,反倒成了一种光荣,一项崇高的使命。
至于陈墨和贝小五,二人总共兜里也没带多少发子弹,用的还是那种最劣质的铜芯弹,威力甚至不如寻常弓弩。
子弹越打越少,他们两个却越打越投入,越高兴,全然没考虑到这些教徒和治安官的下一发子弹有可能就打在他们身上,头上,有可能要了他们的命。
大概是因为他们看待死亡的角度跟平常人不同,他们有着一种男儿独有的豪情。
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男人活着,难免要牵扯进莫名其妙的事端里,既是如此,就得做些能让自己快乐的事,还得把自己的安危看得轻些。
所以他们没有死,而这些教徒和治安官倒有些怕了,畏惧了。
小五却又笑了,冷笑,充满了讥诮与嘲讽。
他可没把这些连枪都尚未端稳的外行人当一回事,就连这些人的生死,小五也几乎没放在心上。
若是没有萨科塔头顶的这个光圈牵制,面前的这些搜查官大概也已经被他杀尽,杀绝了吧。
他不在意,陈墨打得却很享受,他拉枪射击时游刃有余、闲庭信步,这种长枪对射比起卡兹戴尔的血战来说,倒更像是一场小切磋,小磨练。
他也知道拉特兰城的人是一定会杀贝小五的,他们容不下一个天生叛逆,诋毁上帝的萨科塔人。
贝小五这次来拉特兰,终于被逮到了。
在拉特兰律法和朋友之间,陈墨想都没有想,果断选择了朋友。
——自己在爱情上失意,在友情上一定要夺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