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怒火中烧

唐洪宝是个社会闲杂人员,没当辅警前,整天在街面上胡混,虽说没被抓起来过,但偷鸡摸狗、打架斗殴的事却是没少干。

混到三十多岁了,才混个辅警干干,整天也是偷奸耍滑,能偷懒就偷懒,能趁机弄点好处就弄点好处,很是奸猾。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看不上堂堂江北警察学院毕业的梁友峰。

在唐洪宝看来,大学生咋了?跟自己不也一样就是个辅警嘛?他多个鸡毛?

梁友峰跟个傻子似的,领导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还什么脏活累活都干,真出点什么事,他第一个往前冲,这特么的不是傻子是什么?

有好处也不懂得捞,守着那些条条框框,就靠他那点可怜的死工资,这傻子早晚特么的活活饿死。

但唐洪宝在所里的人缘却比梁友峰强得不是一星半点,原因很简单唐洪宝是个会来事的,也是个会说话的,更懂得察言观色、溜须拍马。

在看梁友峰那?那就是一根木头,就知道干活,性子直,眼里容不得沙子,歪风邪气的事他自己不干,看到其他人干,他还会阻拦,领导也不行。

也正是因为梁友峰这性子,在单位可是没少得罪人。

不然今天他也不会弄个内卫的差事,内卫看似是跟着领导,保护领导的安全,可累啊,得跟着领导走,还不能跟得太近,还要随时观察周围的情况,以及过往的人以及车辆。

唐洪宝混个外卫,就在学校大门口的保安亭中站岗,秋天的白天不冷不热,就往那一站,这工作可比梁友峰的轻松多了。

梁友峰是个直性子人,不懂圆滑,也不懂太多的人情世故,一听到自己转正的名额,被唐洪宝这样的人给顶了,心里一团怒火直冲脑门。

在想到从参加工作以来,自己每天兢兢业业的,别人不愿意干的脏活自己去,别人不愿意干的苦活,自己还干,可自己却从来没发过一句牢骚,抱怨过一句。

委屈宛如一盆热油猛然浇在了他心中的那团怒火中。

就见梁友峰用力把手里的酒杯摔个粉碎,随即几步过去,怒吼道;“甘黎明你凭什么把我转正的名额给唐洪宝?”